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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600114NBTM(600114)2025-04-24 13:48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 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 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5年2月18日,公司与石河子市百川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签订了《东 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市百川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关于上海富 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675.00万元受让石河 子市百川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上海富驰0.50%的股份。公司已于2025 年2月21日全额支付675.00万元转让价款,上海富驰已出具了最新的股东名册, 上述交易事项已全部完成。上述交易事项中上海富驰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因 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交易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