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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6886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688621Sun-Novo(688621)2025-04-24 14:2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行为,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