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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688621)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688621Sun-Novo(688621)2025-04-24 14:2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4 月) 第六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进行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向董事 会提交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会议的召开情况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建议,上市公司聘请或更换 外部审计机构,须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事 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规范年报编制、审议与披露程序,明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审议与披露 工作中的职责,维护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以及《北京阳 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