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 34.7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本次交易所涉及事项的相关材料 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情况的详细介绍,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3 述或重大遗漏,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4、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