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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年度独 立董事工作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许金道先生、唐长江先生及高学平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 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