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601139) - 国信证券关于深圳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或"发行人")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上述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国信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 荐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保荐机构编号 | Z270740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本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 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