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股份(30073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科 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顺股份"或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要求等相关规定,对科顺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 益,充分盘活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