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3001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晨光生物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与依法披 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