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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3001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300138CCGB(300138)2025-04-25 09:14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 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