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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3001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300138CCGB(300138)2025-04-25 09:14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及 时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 档和报送事宜,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