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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3001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300138CCGB(300138)2025-04-25 09:14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 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1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