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300138)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一)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