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城军工(601606) - 长城军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长城军工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 勇) 2024 年,本人作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 司")独立董事,自履职以来,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在 2024 年度的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工作中诚实、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2 次。会议期间,充分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本人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4 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