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保证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 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运营风险管理、ESG(环境、社会及 治理)战略目标及政策等进行可行性研究及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公司董事长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固有委员。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