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 织等工作。 第三节 职责权限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