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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