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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明发)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明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 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独立、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明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博士,安徽 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常务 副院长。现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总干 事,现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