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 (三)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 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简称"互动易平台")、 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 利用中国投资 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 采取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 与投资者进 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 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 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第七条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 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 保证 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认真友好接听接收, 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 地址如有变更将及时公布。 第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 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 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