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飘 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审核、沟通 及协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