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60080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情形外,独立财务顾问针对本次交易的 A 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不存 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的 A 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分别聘请 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 问、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聘请中铭国际资产 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估值机构。 之核查意见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新奥股份")拟以新 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在先决条件达成后,向计划股东和购 股权持有人提出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方案,该方案将根据开曼群岛公 司法第 86 条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实行;协议安排生效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将成为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并从联交所退市,新奥股份所 发行的 H 股将通过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并挂牌交 易,计划股东将成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