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600884)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是对《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股东会议事相关事项的细化和 补充,若本规则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一致,则以《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 准。若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相矛盾或者抵触,则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准, 并应对本规则进行及时修改。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