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 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 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 展。 6、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在公告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此事项的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