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厦眼科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传真: 021-20511999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华厦眼科医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