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有关内部规定,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现将 2024 年度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独立董事扈军先生 和独立董事郑文礼先生组成,其中,王志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 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 召开时间 | | | | 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