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投资的决策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并提升公司环境、社会 及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 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可持续发展与ESG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委员会应由三名公司现任董事组成。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