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