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 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 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履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深交所相关临时公告 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深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