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依法设立或投资的、具有 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重大事 项管理权,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资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为便于加强对子公司对口管理,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原则按专业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