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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01126SIFANG(601126)2025-04-28 09:0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