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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601126SIFANG(601126)2025-04-28 09:0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 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厘定薪酬。独立董事薪酬由非 独立董事依据国内、国际同行业薪酬水平和参照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薪酬水平提 出方案报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