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安防(605268) - 《王力安防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 决等通讯方式召开。 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