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603515)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协同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舆情对公 司商业声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股价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中度舆情和轻微舆情三类。其中,重大舆情是指传 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 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中度舆情是指传 播范围较广,对公司公众形象或相关业务发展存在一定负面影响的舆情。轻微舆 情是指除重大和中度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