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利集团(3009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 年 4 月修订)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 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 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 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不得转让: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