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利集团(30097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述审计业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 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