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利集团(3009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300979HLIG(300979)2025-04-28 12:14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 期与该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连聘可以连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 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 会的常设工作机构,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应专职在公司 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其他行政职务。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秘书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