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利集团(300979) -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促进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确保资产的保值与增 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以及《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即公司财务负责人)1 名,由执行长提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 财务总监负责监督、管理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 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财务总监应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 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公司 控股股东或者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公司财务总监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五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