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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股份(600506)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506TYGF(600506)2025-04-28 12:1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4 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