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68876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层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5 年 4 月 | 第一节 | 引言 3 | | --- | --- | | 第二节 | 法律意见书正文 4 | | 一、 | 本次作废的批准和授权 4 | | 二、 | 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5 | | 三、 | 结论意见 7 | | 第三节 | 签署页 8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