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30119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菱科思"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深圳市菲菱科 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 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