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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603100CCA(603100)2025-04-28 13:0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 运作,健全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不 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 ESG 工作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