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0022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规范 化运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例不低于 1/3;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行。 除审计委员会外,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依 照《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