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力思(6038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 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 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 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 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 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股份,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