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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恒润(688326)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5BJ000960号 致: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经纬恒润"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提供的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材料进行了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