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00224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裕龙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提名人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刘裕龙先生 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