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液压(601100) -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江苏恒立液 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