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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罗能源(6887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