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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301110QINGMU(301110)2025-04-28 16: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 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 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 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