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30107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_2025年04月修订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0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开 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得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 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