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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3,691,35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 36,913.5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941.7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71.75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 17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