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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档 案管理等工作。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材料准 备、议案收集等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审计 ...